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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消防支队道路改造、新建围墙栏杆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者:admins 发布时间:2019-12-11 19:47:42 阅读:516次 【字体: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郴州市消防支队(采购人)的委托,对其道路改造、新建围墙栏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消防支队道路改造、新建围墙栏杆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GC_2019121001562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9-CZ-XMZB-1059

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19]00471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

郴州市消防支队道路改造、新建围墙栏杆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

1项

602095.66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郴州市消防支队道路改造、新建围墙栏杆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0195月至201910月)(加盖公章);

1.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1.4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5月-2019年10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00/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联系电话: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时29分(北京时间),网站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人:郴州市消防支队

人:谢捷

   话:18207358865

   址:郴州市北湖区船洞组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人:吴经理

   话:18173597367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附件2

 

加政采购三年内经营动中有重 法记录书面

 

                 (采购代理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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