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投标人对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的提问,现做出如下回复(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我单位在研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建筑工程费,a)投标人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企业自身实力和类似工程经验采取竞争性报价,报价下浮率不低于10%。”,我方认为上述语义有歧义,是否为报价下浮率不大于10%,即下浮率≤10%。请招标人给予我司回复。
答: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永顺康恒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金星村108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176 3098 3080。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旗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王学海、田甜、蔡潜、张莉;
电 话:0731-84446410转2157(1807318011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电 话:0743-522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