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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防溺水重点危险水域预警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防溺水重点危险水域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2]0104
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2-SY-XMZB-0618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绥宁县防溺水重点危险水域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批 |
31处重点危险水域(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509000.00 |
11900元 |
02 |
绥宁县防溺水重点危险水域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批 |
23处重点危险水域(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362000.00 |
8500元 |
03 |
绥宁县防溺水重点危险水域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电力施工 |
电力施工(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360000.00 |
8000元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包2:无;
包3:供应商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的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供应商可以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签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商贸街五巷沿河路2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其它说明
供应商可以对本采购项目包1包2同时递交资料,最后只能选择一个采购包成交。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名 称: 绥宁县教育局
(2)地 址: 绥宁县
(3)联系人: 杨先生
(4)电话: 19173966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绥宁县地址:绥宁县商贸街五巷沿河路2楼
(3)联系人: 苏先生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15197913162
(6)电子邮箱: 376432840@qq.com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